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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疆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
发布时间:2019-04-04 17:51 点击量: 次
新党校〔2019〕12号
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疆党校(行政学院)
系统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共伊犁州委党校(行政学院),各地(州、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县(市、区)委党校(行政学校):
为进一步夯实全疆党校(行政学院)科研工作基础、促进学科建设、加强教研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根据《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科研协作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校(院)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全疆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决策部署,坚持党校姓党原则,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加强具有党校(行政学院)特点的学科建设,为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服务,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服务。
二、项目设置及资助金额
2019年度全疆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课题的研究经费由各党校(行政学院)自筹,每项一般项目资助资金不少于1万元,重点项目资助资金不少于2万元。
三、研究期限
2019年度全疆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完成时限为一年。
四、课题结项
课题结项形式分为成果结项和鉴定结项两种。
(一)成果结项
1.在二类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一篇标注为该项目研究成果的学术论文或调研报告,可免于鉴定,结项等级为优秀;在三类、四类学术期刊上发表两篇及以上标注为该课题研究成果的学术论文或调研报告,可免于鉴定,发表两篇结项等级为合格,发表三篇结项等级为良好,发表四篇及以上结项等级为优秀。
2.课题成果凡被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采用一篇及以上者,结项等级为优秀;课题成果被省级领导批示的,结项等级为优秀;被本地(州、市)主要领导批示的结项等级为良好;被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参阅》采用一篇者结项等级为良好、采用两篇及以上者为优秀。
(二)鉴定结项
以最终成果形式申请鉴定结项的,由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邀请相关专家进行匿名评审鉴定,根据成果质量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需修改复审进行二次鉴定的,鉴定费用由主持人承担。
五、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课题申报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落实用学术讲政治的要求。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调研课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3.重视加强学风建设,严禁抄袭、剽窃,申报材料所列内容需如实填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申报题目及内容不得与已立项项目或已申报尚未立项的申报材料雷同。
4.项目申请人必须是全疆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在职教研人员,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亲自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书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属于违规申报;课题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研究期限为一年,自立项通知发布之日起算,不得延期,如未按期提交结项鉴定材料,则作撤项处理。
5.项目申报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根据选题指南确定的研究方向,可原题申报,也可自行设计题目,突出实践需要和学术价值,项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一般不加副标题。
6.申报课题将采用活页匿名方式评审,项目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要按照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7.各地(州、市)委党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县市区委党校的申报材料审核,务必严格把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项目申报所需的相关材料(《指南》、《申请书》、《活页》)请从“党校系统科研管理”QQ群(群号:150793543)下载。课题申报人需认真填写《全疆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申请书》、《全疆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论证活页》,并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打印。
8.各地(州、市)委党校务必于2019年5月15日前将《申请书》、《活页》、《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申请书一份、活页三份、申报汇总表一份),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盖章后,统一寄送至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艾力•色依提、刘强
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
2019年4月2日
抄送:校(院)领导。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行政学院)办公室 2019年4月2日印发